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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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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她是晚辈。

他这样想时,心底涌起一股浓重的热流。那久埋心底的常年压抑的感情的波涛翻起大波,又想到了史莹琪。

那个时候,他和史莹琪比女儿夏欣还小,史莹琪大他一个月。当年,他们是军医学校的同班同学。在班上,史莹琪这个小商人的后代是以性格好强出名的,唯一对夏坤柔顺体贴。部队发的白线袜子的袜底,女学员摊派任务,先用针线上好了再发给男学员,她总是抢了他的那一双,针细线密缝进了她心底的秘密。夏坤的母亲来学校探视儿子,又总是史莹琪让出自己的铺位,亲自打水送饭照顾得如同自己的母亲一般。以至老人对夏坤说,我要有这么个能干体己的儿媳妇就好。吓得夏坤连忙止住母亲别乱说。那时候,夏坤是班上的“标兵学员”,很是循规蹈矩,即便他感受到了春风的吹拂,也不会随便解开军装的风纪扣。那段美好的时光在他们中间播下了微妙的种子。毕业分配一公布,男学员们都不解,怎么女学员几乎全部都分进了西藏,而男学员却全都留在了内地?夏坤有种受了屈辱的感觉,去找队长、指导员,坚决要求进藏,说,难道我们男学员还不如女的!得到的回答是,服从命令听指挥。军队的行动雷厉风行,命令一宣布,次日便各奔东西。

临别那天傍晚。她来找他,在他的营房门外探了下脸就消失了。他去了那池塘边,她果然在那里。

暮晖在池塘里溅起金光,垂柳摇动枝条悄声细语。她没有戴军帽,倚在垂柳边,两手绞动胸前的长发辫。他走过去,看池塘,有小鱼在水里游动。她闪动如火的大眼:“夏坤……”声音异样,带着如火的炽热。他抬眼盯他:“有事儿?”她捂嘴笑,从挎在肩上的军用挂包内取出一件咖啡色毛衣:“给你!”“干啥?”“不干啥,给你,拿着。毛线是你妈买的,你妈托我给你打的。”他接过毛衣。她又递过一张她的半身照片,没戴军帽,发白的军装衬着她那青春的笑脸,一双大眼看着他。他翻过照片,看见她那流利的钢笔字:赠给我亲爱的夏坤。莹琪。他的脸唰地红得火烫。“给我!”她摊着白洁的手。“什么?”他呆望她。“也给我一张你的照片。”“好。”他从上军衣兜内掏出张相片递给她。那是他刚进校时,戴了大盖帽扎了武装带去相馆照的半身照。她看着笑:“你也写几个字……”邱启发几个男学员从远处走来。他朝她局促地笑,转身跑开。

后来,他才明白,母亲没有为他买过毛线,也没有托她为他织毛衣。只是对她说过夏坤的身体不好,要给他寄件毛衣他死活不许,说是部队发什么就穿什么,不能搞特殊。

史莹琪进西藏后,夏坤分配到了川东的部队医院。两年多后的一天,他收到她的又一封来信。这封信,他看完就撕了,烧了,但那信中的话,却至今还记得。“亲爱的坤弟:你好,我这会儿是在烛光下,在窗外透进来西藏高原粗冷的山风里给你写的这封信。亲爱的坤弟!你不会责怪我这样称呼你吧,其实我早已在心里千声万遍这样称呼你了。你的聪明帅气,你的正直为人,还有你那喜好绘画喜好乐器和写作的天赋,都早已在我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。现在,我远在天涯,心却在你身边。天转凉了,那件毛衣穿上了吧?坤弟,多给我来信,琪姐担心牵挂着你……你的永远关心你的琪姐。”

天底下竟有他这样傻气的男人,也许,他太年轻太懵懂了,这封情真如火的姑娘初恋的求爱信竟然被他付之一炬。他钻进了牛角尖,这样想,好吧,你只不过把我当成你的一个亲爱的永远的弟弟看待,哼,弟弟,去他的,去他的!他给她回了封信,至今想起来都可悲可笑可恨可叹,说了些他自己也搞不清的胡话,说什么从此一刀两断,再不往来云云。他把这封扼杀了自己最珍贵的初恋的信扔入邮筒之后,竟然有一股英雄豪气,哼,弟弟,去他的!他大义凛然地离开了邮筒,永远离开了那令他至今都捶胸不已而又无可挽回的初恋。

三个月后,邱启发告诉他,史莹琪结婚了,嫁给了一个资本家出身的军医。他知道,进藏女军人尤受欢迎,那些等得发急的男军官们进去一个便瞄上一个,符合婚姻法的年龄就可以结婚。使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,她为什么会嫁一个成分差的人。邱启发还对他说,史莹琪给调到内地来了的赵佳秋说,她是一心一意爱你夏坤的,可是你小子看不上人家,写了那封绝情信。他不相信邱启发的话,不久,他信了。邱启发把赵佳秋的来信给他看了。他才知道,邱、赵二人早已订了终身。他明白了这一切后,回到宿舍呆睡。

夏坤恍惚睁开眼,发现身边的甘泉扑在他的膝头上呼呼入睡。她那一头黑发搭在他的腹前,一张动人的脸侧向着他。秀鼻翕合扑出温馨的气息,肩头、胸脯、腰部起伏。他心里涌动起一股莫名的慰藉,一股悠远的怀念。他感到双腿有些发麻,想动一动,却没有。他不想打搅她,他害怕她会惊醒过来而立起身子。他弄不清此时此刻自己对身前这位姑娘是一种父辈的感情、同路人的感情,还是一种其他什么感情。总之,他很喜欢这位甘泉姑娘。

他终于还是拍醒了她,甘泉睡眼惺忪抬起头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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