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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3章 三问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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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七年旧案会审所引用的乙字二十七号勘验,究竟是六月十八先到的四纸,还是六月二十三兵部收到的北境原件?二者是否同文,会审所见是否包含逐尸记录?”

代书人写到一半,抬起头:“这一问可比前两问长。”

“字长,所问只有一件——会审看的是哪一版。”

岳秉义从头听到尾,忽然问:“我的名字写在哪里?”

代书人忙道:“自然写在证人供词前。”

“没有供词。”

岳秉义道,“我答应进官门说,不答应在门外先留一张由别人写好的口供。”

“名字一写,今夜便藏不住了。”

沈照檀提醒他。

“药幡打了结,我还回来,就没打算再换一座柴屋。”

岳秉义道,“名字可以进状纸,话要等进门再说。”

沈照檀点头:“呈状只写,十五年前经手收殓卒岳秉义愿随状到署,当面回答第一问。

其余由官署调卷核查。”

“若他们不收人,只收纸呢?”

代书人问。

“那便请他们在退回文书上写清:不收的是家属补陈,还是愿当面受问的旧案经手人。”

这是明日才要撞的门。

今日只把纸写对。

代书人又问题头。

若写“谢氏旧案申冤”

,最响,也最容易被一道定谳挡回;若写“控告北境疫案作伪”

,仍须先证明作伪;若只写“旧卷查疑”

,又与谢无咎眼下在大理寺的案子没有关系。

沈照檀最终道:“在押谢无咎案家属补陈旧会审引用疑义,请收当年经手人到署应问。”

她没有把十五年前的整桩旧事与承安七年的定谳重新塞进一张诉状。

谢无咎仍在大理寺受问,旧会审验结又正是当前案卷引用的旧罪根基。

她以妻子身份要求核清本案正在援引的旧材料,不在状上先求翻案,也不要求官署立刻认定谁有罪。

代书人将一页纸誊清。

附纸也只有一页,列两项已由官署给出的记录,不抄药象,不附私下问答,更不写沈怀章、顾氏或任何幕后姓名。

纸面薄得让围观者失望。

有人低声道:“折腾这些日子,就问三句话?”

岳秉义把斗笠往上抬了一寸:“三句都答不清,写三十句又有什么用。”

沈照檀逐字看完,请代书人在经手处落名。

她自己在家属具状处签下姓名,却没有让岳秉义在廊下按印。

老人明日亲自走到官门内,听书吏如何记,再决定按不按那一枚指印。

代书棚收摊时,天色已经暗下来。

沈照檀把正状与两份官面记录封入普通青纸套,没有朱漆匣,也没有谢府暗记。

岳秉义仍不随她回府,只约明日辰初在大理寺外街相见。

他选了外街一家整夜接待脚夫与候状人的旧店,报真实姓名住通铺。

长风只守街口,不进店贴身盯人。

这样做比藏身更险,却也让岳秉义从今夜起成为一个有店家、脚夫和同宿人看见的活人。

谁想让他在开口前消失,便不能再悄无声息。

临走前,他问:“若门里只肯答一个?”

“先答第一问。”

沈照檀道。

九个人,何时进营。

只要这一问落进官卷,后面两问便再也不能永远装作不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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