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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4章 异墨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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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营铺、事发、人数、已处、所请、起递六项,又要求先看原本。

录事在后注明,被问人只辨文书层级,不判断抄文真伪。

沈照檀看了片刻,把摘要放回原处。

书吏问:“相关部分可以给家属一份盖印节录,要不要?”

“不必。”

“这是被问人的答。”

“他的答已经在现案。”

沈照檀道,“我今日只核两张抄件。

再取一份回府,不会让这六项更有力。”

她不知道他在问答房里经历过怎样的追问,也未曾让墙里的他知道,自己前日如何在两块木牌之间守住现案。

隔着墙,两个人都没有顺着承办人的问法去断真假,只认各自经眼的那一张纸。

核文单盖印后,与刑部回文一并附入现案候核。

***

六月十四日午前,兵部回文终于到了。

青签封套仍送进核文房。

来文题头摘录着大理寺先前所问:“请调北境最初疫报及相应收文簿目;原本不便移送者,具复原本存否及归并簿号。”

书吏拆开回文,念道:“来文收悉。

查乙字二十七号旧案卷所存录文,兹照旧案录送,以供核办。”

到此便完了:没有“最初”

,没有原本存否,也没有归并簿号。

随文附来三页录文,页次仍是一、二、四。

封面照旧写四纸,现送仍是三纸,与五月二十两署复点所见没有不同。

评事问:“兵部已经照卷送来,算不算答了?”

沈照檀看着来文:“答了所存,没答所问。”

书吏道:“所存录文就是眼下能送的东西。”

“那便请它写明最初报文不在所存录文之内。”

“它没有这样说。”

“正因没有说,才不能替它补。”

评事把兵部回文与大理寺发文并排放在案上:“你要再发一道?”

“今日不求再发。”

沈照檀道,“只请在收文摘要里照录:问最初报文,复旧案录文;原本存否与归并簿号未答。”

“这会让兵部难看。”

“逐字照录,不是定它有罪。”

发文簿上,这一道调取后面只留两个方格:一格“已复”

,一格“待催”

。

书吏取出“已复”

小印,蘸了朱泥。

沈照檀道:“回文确实到了,可以盖已复。”

书吏看她一眼:“那还争什么?”

“收到回文,与问题已经答清,不是一回事。”

“发文簿没有第三格。”

“便在摘要里写。”

“写了未明,这一道就不能照寻常旧文结掉。”

“它本来也没有答到可以结掉。”

沈照檀没有伸手去挡那枚印。

书吏仍将“已复”

盖进方格,只是在印下添了一行小字:“所问两项未明,随现案候核。”

书吏这次没有再争。

他把发文中的“最初疫报”

与回文中的“照旧案录送”

各抄一行,中间空出两格,在后面写下:“所问原本存否、归并簿号,复文未明。”

青签回文和三页录文随后归入现案。

沈照檀离开核文房时,回头看了一眼长案。

大理寺发文与兵部回文仍分列两侧,未答的两格没有销去。

大理寺问的是“最初”

,兵部答的却仍是“旧案”

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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