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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5章 病候殊常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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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验签前,沈照檀先看见旧医簿房交来的查架单。

单上只列冬月十二日、九人、候验三个检索字段。

每换一架的经手时刻都补在右上角,沈逐项看过,却仍不知道哪一页会被选中。

公开验签时,管事先呈上一张总表,列出医候簿、伤病观察簿和临棚交接簿中所有带“候验”

的条目。

共五项,人数从三到十二不等,只有棚乙四一项同时记九人。

霍行简指着那一行:“同日、同数、同词,都合了。”

“所以它该列主候。”

沈照檀道,“也只到主候。”

黄盘残题没有棚号、来处、姓名和共同封识,棚乙四也没有三页报告题名。

三处相合足以从满架旧簿中选出这一页,不能反过来把两份残缺记录认成同件。

霍又调出外收门时牌副录。

棚乙四辰正记九人初到,带“雁外六”

的三纸午初从旧递外门送出,时序上确实容得下先候验、后具报。

沈同意把“时序相容”

添作第四项,却同时让书吏划下一道界线。

那三纸午初已经离门,医页未初、戌初才写下的呕逆、腹绞和麻冷,不可能在不改时刻的前提下倒进已经发出的报告。

即便两边以后认成同一批,三页当时写了什么仍须由自身残文回答。

医簿房在长案上立了三块抄板,分别写初到、发作、后注。

原簿由管事和医吏隔着界木展页,书吏只按时刻抄指定栏;沈坐在外侧,不碰纸,也看不到被遮住的无关病人条目。

初到栏是承平十二年冬月十二日辰正。

原记写“棚乙四,候验九”

,九人只列一至九号床签,不载姓名;旁边记远行受寒,三人足裂,一人微热,其余可语可行。

食牌栏另有一枚小号:仓乙二十八。

沈让书吏把“远行受寒”

“三人足裂”

“一人微热”

“其余可语可行”

分别抄开,不许用后来的病名覆盖。

初到时至少没有九人同时高热、昏迷或不能行动的记录。

发作栏从未初起。

原页先记午食后,二号、四号呕逆,三号、四号、七号腹绞;到戌初,又记四号、七号、八号、九号手足麻冷,一号眩而不能立。

四号同时在呕逆、腹绞、麻冷三处出现,七号也兼腹绞与麻冷,因此各项人数不能相加成另一批人。

霍问:“九人之中,实际发作者有几个?”

书吏把床号从一到九排成一列,逐项落墨。

出现新症的为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七、八、九,共七人;五、六两号在当日续栏没有新增病候。

这个数字不在原页总括里,只是把原床号重排所得,抄板旁特意注明“据号复点”

。

十三日续记仍是原医吏笔迹:二号止吐,三号腹绞减,四号仍吐且手冷,七号乏力,八、九号麻冷稍退;一号眩意减,能自行饮水。

五、六号仍无新增。

记录没有写痊愈,也没有写死亡,只能说明症状有退有存。

第三块板上的字最少。

原页右边另有一行“十四日疫作,并北棚候”

,墨色较浅,收笔向上,与十二、十三日的医吏手不同。

页尾交簿小押显示这行在十四日午后归册前已经存在,却不能证明它是十二日看诊时写下,更不能让“疫作”

倒作前两日每一项病候的成因。

纸工又看了后注与原栏的交叠处。

浅墨压在一道十二日已经干透的竖格线上,笔锋遇到旧墨没有洇开;“疫”

字末笔还避开了十三日续记的尾押。

这只能把书写次序定为续记之后、归册之前,不能仅凭颜色判它是谁授意,也不能把后写等同于事后造假。

霍让医吏调同册十四日前后页。

相邻三处后注都出自北棚管册手,用于疫作发生后把待观者并到北棚续候;有的是发热,有的是伤口溃烂,还有一项只写同屋接触。

它更像一次后来分棚的承办记号,而不是对十二日病因的逐人诊断。

“若非疫病,七人为何在一顿饭后先后发作?”

霍问。

这句话抓住了原页最不寻常的地方。

初到时九人多数还能行走应答,未初以后却有七个床号添了呕逆、腹绞、麻冷或眩晕;若只用“远行受寒”

四字盖住,确实说不通所有变化。

沈向书吏要了四张窄签,分别写受寒、入口食物、汤药反应、疫病。

每一签又分现有支持和仍缺材料两栏。

受寒签下有远行、足裂、麻冷,缺的是为何午食后多人腹绞呕逆;入口食物签下有同一食牌和食后发作,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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