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3章 题外生题(1 / 2)
晨鼓落下后,急递匣在承办厅东案启封。
文匣前日申初已送到厅前,当日只由传令书吏唱读外题;启正文须候承办厅排定承办时辰,携递吏与见证同到方能割绳。
霍行简先核递牌,不先看正文。
文匣从上京北衙清案值房发出,经两处大驿换马,入关时又由急递门、承办厅各留一联交收;封泥右下有雨中磕损,裂口却没有越过押印。
携递吏、严朔和地方书吏分别看过,才依收文号割开外绳。
正文比外题多了三层限制。
报、棺、玉三项须以地方核见和已查范围分别结项,不得因字段相近并成一案;若查验途中旁生病候、口粮或调粮文书,只有能说明它们是原题所必需,才可另具补题。
补准未下以前,不得启新束、调现役仓簿或扩大人问。
文末另催各项回文与在押人按原限期准备返京。
发文栏只盖北衙清案值房公印,落押的是当值收发与复核官,没有宫门私签,也没有哪位殿下的名号。
霍核过公印与两处落押,把发文号抄进收文簿。
地方书吏在来由栏试写“奉上意催结”
,霍将笔尾按住:“照外题写,北衙清案值房来文。”
书吏改过以后,严朔又验了一遍收文号,命他把涂改处留下,不另换新页。
携递吏这才在交讫栏补押,文匣移到空案,原封泥仍留在匣盖上。
霍把三主封的外卡移到正案,在黄、白、青三张结项草单末尾分别写下现有所得与未见字段。
携封吏看见灰边侧封还在旁案,问能否将它附在黄报结项之后。
霍把两案之间的界尺横过来:“它没有第四道发文号。
附进黄报,便先替它认了从属。
另放。”
灰封因此既没有收入三项结文,也没有退回保全柜。
灰边侧封被他留在旁案。
棚乙四病候、仓乙二十八换牌、北给丙四十七缺页和边收联保全,原本就没有第四道发文。
若继续追,最省事的说法是“旧案可疑”
;可“可疑”
既不是权限,也说不清应开哪一束、停在哪一行。
严朔看完结项草单,只问:“灰封怎样写?”
“地方保全所得,补准未下,不入三项回文正文。”
霍答,“照来文,可先封存,待返京另议。”
霍已经把押返前的清点日期写进空栏。
沈照檀此时递来一张补题受理纸,没有写“查毒”
,题头只写“补题受理”
。
霍没有接她的结论,只让书吏把灰封五张外卡按原序摆开:黄盘残题、棚乙四候选、仓乙二十八小券、丙四十七目录核见、边收联并库索引。
五张卡的来源签各压在右角,中间四处接点一处也没有遮住。
霍用墨签压住第一张和第二张之间:“黄盘与棚乙四仍只是强候选。
共同棚号、姓名、报告题名未见。
若同组未定,后面三张为何是原题必需?”
沈没有回避:“正因为未定,才须找能够区分候选的同组字段。
仓乙二十八已经在棚乙四原页和独立小券两处同号;北给丙四十七又在小券与总牒目录两处同号。
若边收联或食器类旁目另见棚号、食牌或受领时刻,才可能回答棚乙四是否值得继续与黄盘对读。
若不见,也应写明查过哪一匣、哪一类。”
“这仍可能只证明棚乙四吃过什么,与三纸报告无关。”
“确实如此。”
沈答,“所以补题不能问病因,也不能把饮食写成三纸内容。
它只问有没有第三项同组字段,以及北给丙四十七是否真有边地执行留痕。”
她在申请里写明,这条核查未必能接入黄盘。
灰封现有材料只形成一个可停止的识别缺口;北衙若不续查,也须在该题下落明退由。
霍把第五张卡压回原位:“关副乙十一只是外目匣号。
匣未定位,里面是否仍有北给丙束不知道。
你若以此申请开匣,仍是拿目录找内容。”
“所以先申请补题,不申请今日开匣。”
沈将受理纸转向严朔,“地方可先保全匣号对应物,不迁、不换封;是否准看,等回准。”
严朔没有立即答应。
他把两条难处说在明处:关副乙十一若在军需外库旧副架,停止迁移会占用秋整工序;若根本已经并入别匣,保全签还要追到下一册总目。
“地方要为三日停工承担现役仓务成本,”
他说,“不能凭一张京案申请无限拖延。”
“只准三日。”
严朔最终在受理纸边写下期限,“只停止迁移、换封和销旧签,不准找现架,不准进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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