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3章 塞上留牍(1 / 2)
北门驿卒一路护着三只封袋,到京驿总站验箱,进屋才肯松手。
蜡面上还嵌着雁回关的细沙。
封袋都是从雁回关来的,大小相同,边角磨损也差不多。
题送处却各不相同:一只送大理寺案物房,一只送北衙收文院,最后一只送清案值房。
三封共用关署复到总号,下面又分别添了寺、北、清三个子号。
驿簿上记得很清楚,三封同一时刻出关,一路装在同一只驿箱里。
进京后仍须按封面去向分别交门,不能因为同箱而把它们送进一处。
北衙收文吏却只摆了一张总收纸。
“都是雁回关复到件,也都由北路旧案生出。”
他向霍行简解释,“先统收,再给大理寺和清案处出抄联,省得三处各开一遍。”
霍行简没有接那张纸,只把三只封袋翻过来。
封背各有一道关署骑缝押,押下写着本封受领处。
大理寺那只还抄了寺案物北字四十二号,北衙那只抄北清回字五十八至六十一号,清案那只列的是十一月初九三联会交页。
三个旧号不在同一本簿上。
“按封面送。”
霍行简说。
“统一接收令——”
“原令写明,原号不撤,地方留底不追回,所有材料逐件出回条;这三份回联也各有原收门。”
霍行简指了指三道骑缝押,“你若先拆成一封,今日便要多造一次无来处的转交。”
收文吏把总收纸收了回去。
三处的人很快到齐。
大理寺来了保管原边联的录事,清案处来了掌跨署勾稽页的书吏。
北衙只开送北衙的一封,另外两封由各自受领人验过封损,在同一张到门见证纸上押名后带回本署开启。
半个时辰后,三份同式校记又在清案值房的长案上并排铺开。
纸不厚。
雁回关没有把地方完整认证副录送回京城,只答了十一月初九那张会交回联抵关以后的收存结果。
回联在十一月二十七日入关,外封、驿号和京中两署押记均无破损。
关署据此翻出十月间的出关总簿,把边联原件先发、四项回文后发以及认证副录留关三类动作重新对照了一遍。
校记抄的是材料类别、地方原号、出关先后和京中回执所载收门,不抄正文,也不替任何结论加字。
最末一段写地方完整认证副录仍在关署西档房双锁柜,出柜栏自京中回联抵关后仍空。
若日后奉令调取,须另起调令、两名掌钥人同开,并留下新出柜回条;现时不因复到校记离柜。
大理寺录事先把本署一封与随身携来的案物房收簿影页相对。
寺案物北字四十二号、十月二十一日先发、原边联护夹封内未启,三处都能接上。
他在寺封背面写“收付字段相应”
,没有写原纸内容相应。
清案书吏核的是十一月初九三联去向。
大理寺原收联、北衙会交联和返雁回关的第三联,在地方回文上各有一处落点。
第三联如今已经抵关入簿,这一次再回京的只是收讫结果,不是把地方那一联又送回来。
北衙书吏看完四个回文号,提笔在本署收存栏写道:“地方所存与京件核符。”
霍行简将纸抽到面前,划去了后六个字。
“哪里核了京件?”
“五十八至六十一号都对得上。”
“对上的是号、类别和收门。
四项回文今日没有启封,地方副录也没有出柜。
你写京件核符,后人会当两边正文已经逐字验过。”
书吏迟疑道:“那写什么?”
霍行简把地方校记转给他,手指停在“未抄正文”
旁边:“地方出关登记字段与京中收付字段可对照。
照原话写。”
这一句长些,也不如“核符”
利落,却不会把今日没有做过的核验一并写成既成事实。
对照中还有一处称呼不同。
雁回关出关簿依题目记报路、棺路、玉制和粮联,京中开外匣后则按青、黄、白、灰四封立号。
收文吏想把地方校记上的旧称一并改成四色,免得日后调卷的人看不懂。
霍行简让他把两套称呼都留下,中间只抄出关清单原有的对应次序。
“地方当时没有青黄白灰四个京号。”
他说,“把后来的名写回先前的簿,便像这些号出关时已经存在。
旧称不好看,也不能替它换掉。”
于是北衙收存栏里,四个京号后面各保留一项地方题名。
两边能够找到彼此,却没有被抄成同一套字。
大理寺一处也照此办理。
地方校记写的是“原护夹加封起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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