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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断腕之谋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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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应道。

“奴婢屋里有,这就去取。”

她转身回了屋子。陆氏正靠在墙角,后脑的伤已经用湿布巾按住了,岁岁在她怀里被哄得不哭了,只剩抽噎。

陆氏看她拿着纸笔出去,满脸茫然。

“怜月,你这是做什么?”

“娘别怕,外头有贵人替咱们撑腰。我要写个状子,保证钱麻子这辈子都不敢再踏进这个门。”

陆氏捂着伤口颤着嗓子接了话。

“难道……外头那位贵人,是你府里的主子?”

怜月点了下头,没多解释,抱着纸笔匆匆出了门。

院子里,钱麻子还跪在地上嗷嗷哭,两个侍卫换了姿势,一左一右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。

苏怀安依旧坐在石凳上,手指点着桌子,姿态闲适得像是在自家花园里赏景。

怜月将宣纸铺在桌上,又从水缸里接了几滴水来研墨。

苏怀安本是随意坐着,可她落笔的一刹,他的目光就不受控制的移了过去。

只见女子手腕纤细,一手小楷端正秀丽,还带着几分行书的流畅筋骨。

竟然写出几丝倦怠柔美感来。

这不应是一个乡野寡妇能写出来的字。

怜月倒是专注,刷刷落笔成文。

立据人钱某,今于大晏永安三年秋,因强闯民宅,殴伤妇孺,意图强抢良家女子,为永王府亲随当场擒获。

经查,钱某此前曾以放贷之名,逼迫柳家老妇陆氏签下卖身契,借银七贯,利钱三分。该笔债务已于永安三年八月全数偿清。

自此,钱某与柳家再无任何债务瓜葛。

以上种种,钱某供认不讳,自愿画押具结。

此据一式两份,一份存于京兆尹府衙备案,一份由柳家留存。

如钱某日后再犯,或再行接近柳家之人,可凭此据直报官府,从重惩处。

立据人。

年月日。

苏怀安将这份文书从头看到尾,目光在最后那几行停了片刻。

用词精准,格式规整,甚至连官府文书的行文套路都摸得八九不离十。

他抬起眼,打量着面前垂首站立的女子。

“你这手字,倒是出乎爷的意料。”

怜月心里咯噔了一下。

她这字是前世天天在医院写化验单子练出来的,什么龙飞凤舞的笔迹做医学生的写不了。

穿过来之后又怕露馅,刻意用古人的字帖临了几个月。

如今被苏怀安这么一问,她只能老实答。

“奴婢幼时,外祖父也教过几笔字。”

苏怀安嗯了一声,将纸张拿起来又看了一遍,轻轻吹干墨迹。

“写得好。”

他将文书搁回桌上,回身看向地上的钱麻子。

“你过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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