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5章 四牍各号(1 / 2)
霍行简赶到待分验柜时,两把钥匙刚插进锁孔,一块写着“四项回文”
的总号牌已经摆上了案。
他看了一眼,没有叫人挂号。
号牌下只留一个收文空格。
旁边另放青、黄、白、灰四枚小签,收文吏打算在总号落定以后,以颜色区分匣内四件。
这样最快,也合收文院一匣一号的旧习。
霍行简拿起灰签,在指间翻了一面:“若有人只取灰纸,出入簿写什么?”
“总号之下灰件。”
“灰纸退回雁回关补押,青纸留在京中,账上又写什么?”
收文吏顿了顿:“总号之下,灰件出。”
“隔上三年,颜色褪了,纸衣换了呢?”
那人不答了。
今日的到门纸只认黑漆官匣一具。
此刻若仍只给外匣一个号,青、黄、白、灰便只能依附在“总号之下”
;谁把其中一件抽走,剩下三件还会顶着一行“四项回文俱全”
。
收文吏看向霍行简:“霍大人出关时,也主张过一匣总收。”
“是。”
霍行简把灰签放回原处,“所以今日这四个号,由我逐个落押。”
他没有辩解。
雁回关交割时,他确实认为把原纸、回文与在押人收进一条链最便于问责。
一路返京,看着押车与官匣各由不同的人守到最后,他已经知道“同路”
只能省车马,省不了责任。
两名持钥人同时转腕。
柜锁先开,今日贴在门缝上的待分验签完整揭下,压进本次手序。
黑漆匣被抬到铺有白毡的长案上,匣角封泥与到门拓样逐一相合,铜扣仍保持今日到门时的闭合位置。
收文院请来一名不管本案的库吏作旁验。
霍行简与携封吏各验一侧封泥,才剪开总绳。
匣盖抬起时,四只纸衣没有捆成一束,而是依起程位置图各占一格;青与黄在上,白纸衣较宽,灰纸衣最厚,下面仍垫着雁回关重排匣内位置时取下的空垫板。
总目录压在匣盖内侧。
它只列四项题名、地方来源号和纸衣封号,页尾仍写“不作证据承接”
。
收文吏本想将总目录钉在新号牌后,霍行简让人另做运输附件袋:“它证明出关时应有四件,不替今日任何一件证明页数与落押。”
四个连续空号从收文簿上划出。
北清回字五十八号给青纸,五十九号给黄纸,六十号给白纸,六十一号给灰纸。
书吏只唱了一遍全号,随后把四张号签分别压到对应纸衣旁,不再用颜色代替正式题名。
青纸先验。
地方运输封泥起开后,旧纸衣连断泥放在一只浅盘里。
里面的正式回文有独立骑缝印,页首题名与总目录相合,末页关署印、北衙旁验押和原问纸引号都在。
书吏从第一页唱到末页,没有逐段重念边关经过,只将题首结论与末段限制语各读一遍。
两枚官拓都呈左向断面,不能互契;公开旧制存在被私用的可能,却没有补出两枚案玉的来源、对应右件、逐对号和实际递交关系。
收文吏在摘要栏写下“两左不能互合”
,笔尖便移向下一格。
霍行简用指节敲了敲末页:“后半也入同一格。”
“限制语已经在正文末尾。”
“调卷的人先看收文簿。
簿上若只有前半,他可以只凭五十八号摘一句出去,等有人追问才说限制藏在末页。”
摘要栏不够长,书吏便在号签下添一条窄纸,与正文同压骑缝押。
窄纸不抄全部内容,只写“支持与未核同号,摘录不得拆分”
。
青纸随后换入京中纸衣,地方旧纸衣不弃,折平收在新纸衣背面的存袋。
黄纸照同样次序开验。
题首只到涉及九人、带候验残题的三纸发递痕迹;正文、完整题名、最初收置身份与棚乙四是否同组仍未核定。
收文吏这次没有等霍开口,先把末段限语记入同号窄签,再核末页落押。
白纸展开时,纸幅比另三项宽出一寸。
库吏按位置图量过旧折,没有为塞进惯用纸衣重新折边。
北境九具只到河口公埠候水附,舟号、后程、现址和其中身份未见;京西芦湾同日九棺已经排除同批。
新的白纸衣依原折另裁,六十号系在封绳上,不粘原纸。
轮到灰纸,天色已经压到檐角。
灰纸页数最多,收文吏将它放在案心,问是否可只验首尾,把中间各项依地方骑缝印计数。
霍行简同意不重读全部字段,却要求逐页点骑缝、逐张报页数。
纸页由旁验库吏翻,霍只看页角,不伸手替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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